合作站点:宜宾旅游信息网 返回首页
用户名: 密码:
俱乐部主页 俱乐部论坛 加入会员 最新出行图片 活动通知 关于俱乐部 户外用品店 经典活动路线 企业拓展 联系我们
     
   
   
     
 

旅游投诉的时效

2008-11-27 09:50:59  作者:  来源:西部旅行网  浏览次数:0  
了解有关旅游投诉时效的规定,有助于投诉者及时提起投诉,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受理机关及时展开受理、处理程序。国家旅游局1991年颁布实施的《旅游投诉暂行规定》规定了以下几种时效:

  一、投诉时效:向旅游投诉机关请求合法权益的投诉时效期间为60天,投诉时效从投诉者知道或应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算起,有特殊情况的,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可以延长投诉时效期间。

  二、受理时效:投诉管理机关接到投诉状或口头投诉后,经审查,应在7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三、应诉答复时效:投诉管理机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者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四、送达时效: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形式在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

  五、申请复议时效: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15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本站最新文章
 
 
08-09. 领队:螺丝堆
08-09. 领队:书剑
08-07. 领队:麦克陈猛
07-23. 老君山原始次森林
07-23. 领队:外乡人
07-23. 僰 人 悬 棺
11-19. 11月30日盐津豆沙关休闲旅游...
07-23. 领队:桑南
07-23. 蜀 南 竹 海
11-12. 俱乐部领队工作服领取通知
全站热门文章
08-09. 大量流汗后怎样补充水分
  联系我们  
  主管单位: 宜宾市翠屏区旅游局
俱乐部地址:宜宾市翠屏区北通道北大街144号(民航售票处对面)
电话:0831-8250355 13518451734 13909091291 13568103191 传真:0831-8250355
备案号:蜀ICP备06023822号 宜宾市网监支队备案登记号:5115000161